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推荐名额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2014年以来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职教教师一般不再推荐(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推荐名额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2014年以来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职教教师一般不再推荐(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
参评条件
爱岗敬业。热爱职教、爱校如家、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生如子、诚信自律,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
业绩突出。业务精湛、注重实践、成绩显著,潜心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
事迹感人。德技双馨、同行认可、家长满意,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请各地各校3月25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报送淮安市教育局宣传信息办。0517-83605275.hajyjxxb@163.com
附省文件:
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充分展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感人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深入推进全省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更多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升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关注度,促进江苏职业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谱写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美好篇章,经省教育厅批准,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和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决定联合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基金会负责同志等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厅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人等。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推荐名额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2014年以来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职教教师一般不再推荐(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
三、参评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职教、爱校如家、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生如子、诚信自律,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
3.业绩突出。业务精湛、注重实践、成绩显著,潜心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
4.事迹感人。德技双馨、同行认可、家长满意,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四、评选程序
1.推荐、材料选送(2月28日~3月31日)
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隶属关系向各职业学校转发通知,各职业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对照参评条件认真推荐,填写推荐表(附件1),并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和生活照(2-3张),推荐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根据隶属关系上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各职业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加盖公章后择优推荐上报各设区市教育局。
各设区市教育局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对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按各地推荐名额数(见附件2)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评委会。同时,在市级主流媒体和教育官方网站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先进的氛围。
高等职业院校独立报送,各校推荐人选限1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请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至江苏教育报刊总社陈路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025-86275702),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senews@qq.com。
2.活动宣传报道(2月28日~9月20日)
①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3月31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通过报纸、网络、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
②集中宣传阶段(4月7日~6月5日)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力量,对各地推荐的候选教师进行采访,撰写专题报道稿件,进行广泛宣传。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om)、“最美教育人”(zmjyr2016)微信公众号上线“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专题网页,集中展示60位候选教师优秀事迹。
③深入宣传阶段(6月6日~9月20日)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编辑记者,联合20位候选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高职院校,对获评教师进行深度采访,完成文字稿件撰写和照片拍摄、视频制作。文字稿件在《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职业教育》“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专栏内刊发。事迹视频在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om)、“最美教育人”(zmjyr2016)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展示,联合省级、中央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
3.人物评选公示(4月7日~8月5日)
①初评阶段(4月7日~5月7日)
4月7日~4月16日,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开通“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专题网页,全面展示各地各校报送的优秀教师事迹,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网络票选。
4月17日~5月7日,在评委会领导下,由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牵头,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参评人选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遴选出60位 “2017最美职教教师”候选人,名单公示于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
②复评阶段(5月8日~6月5日)
5月8日~5月13日,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开通宣传、投票专题页面,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对60位 “2017最美职教教师”候选人进行网络票选。
5月14日~6月5日,在评委会领导下,由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60位 “2017最美职教教师”候选人进行复评,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遴选出20位 “2017最美职教教师”候选人,名单公示于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
③终评阶段(7月1日~8月5日)
7月1日~7月10日,江苏教育新闻网、“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开通宣传、投票专题页面,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进入终评的20位 “2017最美职教教师”候选人进行网络票选。
7月11日~8月5日,召开终评会议,综合终评网络票选等各方面情况,最终评出10位“2017最美职教教师”及10位“2017最美职教教师提名奖”人选,并通过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省教育基金会网站、“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表彰奖励
1. 9月上旬教师节前,举行“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表彰仪式,对获奖教师、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邀请中央和省级媒体广泛报道。
2. 组织受表彰的“最美职教教师”专题培训或讲学、考察。
附件:
1.“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7最美职教教师”推荐表
2.各市“2017最美职教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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