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要求,省教育厅于日前组织了2019年首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点高职院校和专业的遴选工作。经各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
苏教职函〔2019〕12号
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要求,省教育厅于日前组织了2019年首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点高职院校和专业的遴选工作。经各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共确定试点院校20所、试点专业76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章程制定
各校要根据苏教职〔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全面客观制定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章程中须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办学层次、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录取规则、体检要求、授课形式、教学总课时、学费标准、学籍管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部门审核并备案后,学校方可向社会公布。各校依据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二、组织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时间确定为7月1日-14日,报名网址为http://szbm.njcit.cn,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各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实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
(二)现场确认:各校自行组织,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建议安排在7月5日-20日。学校现场确认时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资质(是否具有本省户籍或在苏务工,是否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其中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将由省教育厅提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不得接受不具备报名资质人员报名;要逐一核对报名人员的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确认现场及时更正。
三、考试、体检和录取工作
各校要做好“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工作,采取择优的原则录取,考试时间建议安排在7月25日-8月5日。各校要主动对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正式录取并进行学籍注册。
四、其他
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试点资格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请各校于6月26日前,将招生章程纸质版一式2份报省教育厅职教处,电子版发送至jsgaozhi@126.com。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教处张赟,电话:025-83335676;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025-83235944。
附件: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学校名单(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xls
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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