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9年09月17日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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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连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连云区...

为加强连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连云区户籍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3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连云区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列入江苏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与连云区卫健委(原连云区卫计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健委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与本人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连云港市连云区卫健委科教科(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楼A区210室)报名。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连云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

2.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报到证、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连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区卫健委组织。

(一)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医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领取准考证: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身份证)到报名点(连云区卫健委科教科)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并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同分,则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健委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健委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518-82311029、0518-81888083

十二、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518-82238321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表.doc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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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宋聪乔&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加强 基层 医疗卫生 人才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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