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1.jm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算年龄,学习、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7月1日;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进入91Job智慧就业平台(http://www.91job.gov.cn/),登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13日9:00至2017年5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至2017年5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5月22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3.2017年6月1日至6月4日下午4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区,确认个人信息,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宝”缴纳费用,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6月6日9:00—6月7日16:00到www.91job.gov.cn智慧就业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为:
1.笔试;
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
3.面试。
(二)笔试
1.除轮机学院H—03号岗位之外,其余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必需的最基本的能力要素。笔试没有指定参考书,题型及考察知识点参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见附件2)
2.笔试时间: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人员名单。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其余岗位为适岗评价。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及沟通、社交等方面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入个人总分。轮机学院H—03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六)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前,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学院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政审考核,并根据政审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新进合同制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其收入主要由生活补贴、履职酬金(含岗位津贴和岗责酬金)和业绩奖金三部分组成,其中生活补贴执行省定标准,岗责酬金和业绩奖金享有与学校在编同类人员相同待遇,履职酬金中的岗位津贴按照进校后任职年限长短享受学校在编同类人员岗位津贴部分的70%—85%。
合同制人员见习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有转正、定级、调资、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奖惩和职称晋升等权利。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6、86176977
联系人:陶老师、吕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岗位表(第一批)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知识考试大纲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9日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