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2025年1月公开招聘7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5年01月08日 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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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7人,拟派遣至赣榆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和行政复议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7人,拟派遣至赣榆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和行政复议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6名,录用后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辅助工作。

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名,录用后从事立案接待、听证记录、调查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整理归档、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工作岗位地点为赣榆区司法局机关或基层司法所,一般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确定,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三)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和组织能力;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五)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16日至200716日期间出生)。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本次招聘的岗位限赣榆户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到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受到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报名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入口。(https://www.jsksbm.com/h37cecv2c6/login

1.报名时间:2025169:00—1月12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169:00—1月12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169:00—1月13日17: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169:00—1月13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169:00—1月13日20: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005127065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电话:18005127065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6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00512706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占比6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占比4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707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复审的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陈述申辩。

(四)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面试前两天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A01岗按照取得退伍军人、法律类、心理学专业、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依次优先录取,A02岗按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在总成绩及优先录取情况相同下,按面试成绩高低录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条件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工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相同,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连云港赣榆万帮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工作服务期限最低为2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前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0813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16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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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港市 人才 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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