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长三角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和南通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6日签约共建,坐落于南通市紫琅科技城12B幢,聚焦船舶工业、海工装备、海洋开发等研究领域,实行理事...
哈尔滨工程大学长三角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和南通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6日签约共建,坐落于南通市紫琅科技城12B幢,聚焦船舶工业、海工装备、海洋开发等研究领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是集教育、科技、人才、产业创新于一体的高能级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是哈尔滨工程大学落实“开放办学,提质增效”办学思想以及主动服务长三角船海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
研究院围绕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锚定“船海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卓越工程师培养重要载体、科研成果转化桥头堡”三大定位,立足长三角地区产业一线,坚持“国家所需,学校所为”,着力打造高端船舶海工高技术成果转化基地、高层次人才汇聚基地、核心科技攻关创新基地、战略前沿技术储备基地、国际合作交流基地。推动船海装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校地、校企、校际间协同创新,建制化、成体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方式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的简历投递邮箱查看附件1。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个人简历、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简历投递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应聘部门+应聘职位+应聘渠道。
应聘者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PDF扫描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
三、招聘流程
1.研究院在审核完报名材料后初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方式和时间将在一个月内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确定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确定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1.研究院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谈。
2.员工可享受研究院各项福利待遇。
五、其他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提交的应聘资料研究院按规定处理,恕不退回。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长三角高等研究院应聘人员简历表.docx
哈尔滨工程大学长三角高等研究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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