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哪些规定?

:2016年12月20日 本站(微博
分享到:

为使广大考生更详细、更全面地了解自学考试,“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特推出“自考问答”栏目,希望在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等方面为大家提供帮助!

Q

“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哪些规定?

(1)学生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3)参加“助学二学历”的学生须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获得“助学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发放由学校所在地(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凭学生主修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毕业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发放“助学二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证书须交还给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应手续。

Q

“助学二学历”的收费标准?

“助学二学历”收费严格按照《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色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及调整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4〕85号、苏财综〔2004〕7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三个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文科每生每学年2100元,理科每生每学年2250元,艺术类每生每学年2400元。

[我要纠错]
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助学二学历 毕业 办理 哪些 规定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点个赞
0
踩一脚
0

您在阅读:“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哪些规定?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

最热文章
最新文章
  • 卡尔蔡司镜片优惠店,镜片价格低
  • 苹果原装手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