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
盐城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学历学位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校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包括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已毕业,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和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7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7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7月1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7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7月1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笔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7月1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有效身份证件;2019年、2020年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可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及实施办法
(一)应聘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另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核实施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能力等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试讲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心理测试、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https://www.ycit.cn/)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2.试讲和面试。试讲、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心理测试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本次招聘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人事处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的人数超过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拟聘用人员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891,8829860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董老师,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盐城工学院
2021年6月25日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