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教字﹝2018﹞30号
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取消刘运辉、刘素娴市级荣誉称号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4月9日,市教育局督查组和宁晋县教育局就省教育厅转办的“反映宁晋县第一实验小学四年级老师有偿补课”的问题,到宁晋县第一实验小学进行了调查核实,已查实宁晋县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刘运辉、刘素娴存在有偿补课和指定学生到个体书店购买课外资料的事实。
宁晋县教育局已给予刘运辉、刘素娴相应处分,同时申请取消刘运辉的第三届邢台市“学科骨干教师”称号,取消刘素娴的第三届邢台市“学科名师”、邢台市“优秀教师”称号。
市教育局根据《邢台市名师培育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及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刘运辉的第三届邢台市“学科骨干教师”称号,取消刘素娴的第三届邢台市“学科名师”、邢台市“优秀教师”称号。
希望邢台市“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及全市教育工作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在全市中小学形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良好局面,彻底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邢台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