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上述内容备受关注。
第40个教师节即将来临,《意见》的发布对于教师队伍建设有何重要意义?文件的亮点有哪些方面?新京报记者采访多位教育专家、一线教育工作者进行解读。
回应教师队伍建设重难点问题
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秘书长杨银付看来,以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为契机,全面引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从而为教育强国建设奠定厚实基础,是《意见》的最大亮点。
他认为,《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五大方面17条举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和“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
“这个文件对新时代如何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了系统部署,回应当前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石中英指出,《意见》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政策主张和要求。
比如,要“建立健全教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这对于提升全体教师的思想理论素养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这将从源头上保障和提升教师队伍的质量。“坚持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第一责任”,明确教师培养和培训是师范院校的主要责任,有助于扭转长期以来出现的师范院校综合化趋势。“建立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有助于解决一段时间以来教师招聘教育系统话语权过小问题。
杨银付指出,文件特别加强了中央和全社会关注的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包括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引导教师自律自强、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
同时,文件特别强调以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特别提出在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建设的同时,以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为引领,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院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优秀教师。教师学历层次要求也更高了,提出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中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明确提出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再比如,杨银付注意到,文件系统提出了推动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组合拳,包括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创新开展教师宣传工作、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等方面。“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尤为重要
“第七条提到‘师范院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可以说是一大重要具体要求,这是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背景下的一项重要举措。”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余清臣表示,这表明“科技史教育”“科普传播能力”被视为了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这也是新时代教师应该具备的新素养。“也许过去很多教师培养者关注的是一般人文知识和学科素养,那么在我们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当下,科技史、科普能力也成为所有教师非常重要的基本素养之一了。”
首师大附属丽泽中学分校语文老师李颖对于文件中的“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感触最深。第八条提到,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强化学科素养提升,推动教师更新学科知识,紧跟学科发展。李颖认为,“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背景下,要想给学生最好的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在建设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的当下,余清臣认为,新时代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这要求不仅要培养具有才能的人,最终还是要助推这些人取得拔尖创新的成果,在此前主持全球智慧教育的一个分论坛时,他便思考“科教融汇一个重要的理想,就是可以让高质量的、高水平的科研活动本身成为高水平的教育活动,从而造就真正的拔尖创新人才”。
因此,余清臣指出,文件中的第十一条“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充分发挥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提升教书育人质量”的内容让他眼前一亮。“这是一个值得推进和努力的目标,党和国家这一重要教育政策强调了这一点,很重要。”余清臣说道。
亮点1: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意见》第十三条强调,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其中明确提到,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该条内容引发广泛关注。
“对于惩戒,老师们如履薄冰。”一位不愿具名的教师向记者说道。教师教育惩戒权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部分案例还曾引发公众对教师惩戒权边界的讨论。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
由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现象做出了积极回应,为教育惩戒“正名”: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其中,对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内涵原则、实施以及效果等做出了较为系统具体的规定,让老师有根据、有底气地“管”学生。
“基于专业立场的教育惩戒是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石中英指出,缺乏惩戒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这是中外教育界的共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教师逐渐不敢使用正当的教育惩戒权,害怕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职业风险。虽然教育部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就教师如何使用教育惩戒权做出了规定,但是,广大教师基于自己职业安全考虑依然不敢使用正当的教育惩戒权,这导致一些学校学生管理松懈,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石中英认为,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为教师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发挥管理的正面教育作用提供了政策根据,有助于克服一些学校学生管理偏松偏软的突出问题。
亮点2: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等言行
第十三条中还提到,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一些自媒体只为流量的炒作不利于为老师创建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这项规定在媒体监督与教师保护两个方面做到积极的平衡。”余清臣说道。他认为文件中关于“加强教师权益保障”的章节对于营造一个好的教师工作环境来说是一项重要内容。
2023年8月,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曾指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师风建设举措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将持续巩固好专项整治清朗行动的成效,继续曝光教师师德违规典型案例,压实地方和学校主体责任。
同时,上述负责人强调,对于教师的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对恶意歪曲事实,诽谤诋毁教师的蹭流量行为坚决回击,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公安部网安局会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持续加大互联网涉教师谣言和虚假信息巡查处置力度。今年7月,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3起涉教师谣言典型案例,并强调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予以依法打击。
亮点3:为教师减负
第十三条还有一项内容,“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余清臣认为,这一内容为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了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的保障。
教师减负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记者注意到,各地陆续出台了教师减负措施及清单,建立了统筹规范的相关制度,减少了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
今年4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对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明确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此外余清臣认为,“第十一条提到‘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这可以看作是‘破五唯’的核心目标,我想这一点应该会受到很多一线教师欢迎,因为之前有老师为了评职称,天天想办法申报课题、发核心期刊论文,反倒把真正用在教育教学上的精力和时间给分散了。”余清臣表示,这一政策是“正本清源”,强调了教师教育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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