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8月26日,山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发放标准为: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8.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拨付流程实行全程网办,简化优化了申报凭证和发放程序。
在毕业生提出申请后,由学校专人进行初审,随后由市级复核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省人社厅对公示后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并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毕业生本人所填其他银行账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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