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基础教育有关热点难点工作进展。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总体情况,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出席发布会,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介绍地方经验。
围绕破解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三个突出问题,教育部有哪些新进展?地方有哪些好做法? 教育小编带你一起到现场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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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
教育部把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既作为一场“攻坚战”,又作为一部“连续剧”。教育部都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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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举措
一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 今年2月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推动开展为期1年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经中央深改委审议同意,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这是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文件。
■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调度会、集体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加快治理整改进度。
■ 近期,还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首先,指导各地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其次,部署各地发挥教研、教师培训等专业机构作用,抽调或聘用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组建稳定、高水平的学科类培训班审核研判专家团队,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操作指南》,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
第三,建设了全国统一的集规范、监管、举报、服务于一体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目前已经上线,将陆续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等信息。
二是清理规范竞赛活动
■ 2月份,教育部发出公告,对规范竞赛管理提出了“明确管理权限、重新登记核准、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日常监管、约束结果使用、推动社会共治”等6方面举措,并查处了一些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
■ 9月份,又印发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对竞赛的申报、认定、举办和日常监管作出详细规定。
■ 目前,正在进行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的清理认定工作,主要遵循这样几个原则:
第一,资质必须符合条件,主办方必须是在中编办、民政部登记管理的正式机构;
第二,导向必须正确,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原则上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第三,数量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对学科类竞赛数量要大幅压缩;
第四,坚持公益性,竞赛一律不得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成本。
经过认定之后,清单之外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将一律不得组织进行。 同时,要求各地也要认真制定区域内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把关,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
三是推动落实课后服务
■ 去年,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发文,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今年,国办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作出了明确部署,强调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特别是明确提出,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适当补贴,切实保障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 按照这些政策要求,教育部加强对各地的调研指导,促进经验交流,推动各地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政策,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努力解决课后三点半家长接孩子难题,缓解学生下课后去校外培训机构的压力。
四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研究制订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有关意见。积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发展素质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着力突出德育实效、提高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努力在发展素质教育上取得新的突破,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育人水平,缓解校外培训热,防止增加过重课外负担。
看谋划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无证无照、超标超前教学等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工作。
在此基础上,强化督导检查,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使校外培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同时,还要通过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克服“剧场效应”、完善政府教育评价等途径,深化综合施策,用好组合拳,经过一段时间持续改革发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看经验
北京:抓典型,迅速降温校外培训热点
指导各区开展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对包括海淀黄庄在内的热点区域开展全时段、无死角集中检查,通过关停违规培训机构、压缩现有机构规模、引导规范办学等措施,推动热点区域迅速“降温退烧”。市级抽调60余名骨干人员组成3个督查大组15个督查小组,在月底前对分布在全市15个区的26个热点区域开展两轮重点督查。12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指导海淀区教委果断叫停违规组织的竞赛活动,并立即约谈和查处违规参与组织竞赛的培训机构,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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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热
自2014年起,教育部启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推动各地形成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今年2月,教育部专门印发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随后召开全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作出全面部署,具体成效如何?
看数据
看举措
一是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在前几年推进重点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对热点公办学校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入学。
二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广泛采取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普遍将50%以上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至区域内初中,扩大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生升学机会。实行均衡编班,合理配置班级生源、师资,避免择班、择师问题。
三是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高度重视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各类优抚对象入学。目前,随迁子女8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另有7.5%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并全部纳入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补助范围,两者之和已经接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盲、聋、培智三类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到90%。
四是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实行招生信息“八公开”制度,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制度。依托学籍系统和招生入学平台,禁止学校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分配学籍,将招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是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竞赛,各地已处理相关责任人446人,杜绝“唯奖状”“唯证书”招生行为。根据有关举报线索,指导有关地方严肃处理了10余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违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了通报。
看谋划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公平入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同时,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增强学校协同发展活力,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从根本上解决家长“择校”冲动。
看经验
北京: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实行计划管理,招生计划经区教委审定,报市教委备案后录入平台,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入学平台与学籍系统全面对接,严格依据入学平台确认的入学结果建立新生学籍,杜绝违规二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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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额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全国2018年底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底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工作目标,教育部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分省细化目标,指导各省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抓住关键环节予以化解。
看数据
看举措
一是做好源头控制
今年2月,教育部在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合理分流学生,适当稳定农村学校生源。
二是强化重点帮扶
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实施了“全面改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困难地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促进地方合理布局学校,增加学位资源供给。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
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省组织了两次以消除大班额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督查,督促大班额比较突出的13个省份加大工作力度。
四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
向各省(区、市)通报了2017年各地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任务较重的五省一市进行了约谈,督促地方切实落实消除大班额任务。
看谋划
下一步,为确保如期平稳实现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大班额问题严重的贫困县支持力度,督促县级政府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稳定乡村生源,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看经验
河南: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和通报约谈机制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河南省政府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参加的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工作措施;市、县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全力做好工作。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定期向市、县政府通报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情况,对排名靠后,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政府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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