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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学生锤杀父母案:少年恶魔都知道,14岁前可以大干一场?

:2019年01月06日 书单 企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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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恶魔残忍、暴力2018年最后一天的傍晚,湖南衡南县13岁的初二学生罗某,涉嫌用锤子先后重伤其母亲谭某花和父亲罗某春,并逃逸现场。谭某花45岁,有先天性智力缺陷。两人伤重不治。罗某一怒之下锤死父...

少年恶魔残忍、暴力

2018年最后一天的傍晚,湖南衡南县13岁的初二学生罗某,涉嫌用锤子先后重伤其母亲谭某花和父亲罗某春,并逃逸现场。

谭某花45岁,有先天性智力缺陷。两人伤重不治。

罗某一怒之下锤死父母后,用父亲的身份证购买火车票逃往云南,在大理落网归案。

此时,距离湖南沅江12岁少年弑母案发生,才刚刚过去29天。

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杀人案件频发,其中凶手未满14周岁的案例并非罕见。

2016年11月,杭州11岁男孩因被指偷钱,残忍杀害7岁男孩藏尸阳台纸箱。

2016年7月,广西梧州13岁少年沈某在偏僻的田地间将隔壁村的黄家三姐弟杀害后,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还到受害人家里喝粥。

2015年10月,湖南邵阳一名女老师被人用棍棒打头、用手巾捂鼻致死后藏尸床底,杀害她的3名少年中年纪最大的只有13岁,最小的年仅11岁。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的少女因不满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将其约至家中杀害后肢解放入袋中。

由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虽然犯下了杀人的罪行,却未受到刑事处罚。

据2013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12个省区开展的调查研究显示:

未成年人犯罪趋于低龄化,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比10年前翻了一番,手段也越发残忍、暴力。

年龄不是保护伞

“少年恶魔”杀人豁免,不仅令受害人家属心理上难以接受,还会埋下社会治安隐患,引起社会对少年杀人犯的恐慌。

这种恐慌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2016年,广州女童奸杀案的凶手韦某被缉拿归案后,警方发现在此之前他早已是劣迹斑斑。

13岁时,他曾掐死过一名4岁男童,因未满14周岁免于刑事责任。次年他再次犯案,捅伤一名6岁女童险些致其死亡,被判6年有期徒刑。没想到减刑释放仅仅两个月后,他又一次犯下滔天罪行。

恐慌也让不少人开始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青少年的心智发育已经趋于成熟,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负刑责的“一刀切”法规,不仅越来越不符合当下境况,甚至成为了部分青少年以身试法的诱因。

很多成年人将青少年犯罪,归因于由于认知能力不足触发的恶作剧。

其实不然。很多少年凶手,在行凶之前不仅已经染上吸烟酗酒、敲诈同学的恶习,甚至因抢劫、贩卖毒品多次进出当地派出所。

由于年纪尚小,大多在接受过批评教育后便被送返回家。

他们早已习惯将年龄限制当作保护伞。

5年前,山东省一名14岁少年胡某因在广场持刀伤人后逃逸,家人拒绝配合警方调查并安排他转学,4个月后,一名同学被他刺死在校园内。

在审讯中,这个14岁男孩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我才14岁,属于未成年人,杀人不会偿命,最多被判15年有期徒刑。”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康丽颖曾在接受采访时说:

“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很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可以’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一点了。”

青少年违法犯罪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各国依照本国青少年心智发展状况、青少年犯罪率和法系等依据,规定法律责任年龄,大陆法系中以12至14周岁为限的国家居多。

那么,降低法律责任年龄意义何在呢?

我们不应该将这视为一种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解决措施。

即使把年龄限制降低至12岁,谁又能保证未来不会出现“12岁之前要大干一场”的少年犯?

降低法律责任年龄的目的在于维护法律公平,对那些犯了“罪”,而不是“错”的孩子进行惩罚,应该还受害人及家属一个公道。

目前的状况是,即使下调年龄限制,由于我国针对少年罪犯开设的收容教养机构很不完善,这些青少年将无处受罚。

这也是沅江弑母少年最初被送回家中的原因。

相比“一放了之”和“一判了之”,更细致的罪行认定规则、处罚分级规则、多元化的法律责任,才是目前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比如一些英美法系的国家采取“恶意补足年龄”原则

也就是针对一些低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即使低于法律责任年龄,若控方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其在实施犯罪时具有恶意,能够辨别是非、善恶,则依然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长大了“再说”就来不及了

不知大家是否和书单君有类似的经历,初中政治课上老师讲解完《未成年人保护法》,课后便有同学打趣说:“我们放学以后去犯罪吧。”

虽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感受到法律威慑力在青少年群体中的缺失。

美国有一档电视真人秀节目《少年监狱之旅》,被国内观众称为美版《变形计》。

参加节目的孩子可比国内这群抽烟逃学的小屁孩儿“熊”多了。

他们打架斗殴、抢劫盗窃、恐吓同学、吸食毒品、混迹黑帮,进出警局和法庭如同家常便饭,距离蹲监狱仅有一步之遥。

父母软硬兼施,什么办法都试过了,却无法阻止他们的暴戾乖张。

节目组将这些高危少年带到美国监狱,录入指纹,登记姓名和劣迹,换上监服,体验真正的牢狱生活。

因为在这里,狱警们可不会像父母那样好言相劝,谁敢不服,他们会揪着你的领子用近乎咆哮的音量斥责和警告,以推搡的方式催促你快点行动。

除了狱警,他们还会与真的罪犯朝夕相处。

其中一个叫拉里的少年特别憧憬黑帮生活,他曾带着空气枪到学校威胁老师和同学,跟着街上“兄弟们”抢砸商店,偷盗车中的财物。

刚踏入牢房,一群黑帮成员就抢占了他的床位,把他逼到墙角团团围住,告诉他:你算老几,我们才是真正的黑帮,我们回不了家了,转过身看看,如果你不知悔改,这就是你的归宿。

到了吃饭时间,监狱的一日三餐都是几乎看不到馅料的三明治。

拉里问狱长,如果监狱里的犯人揍他怎么办,狱长说:“如果他们揍你,那就是你自找的,我不会24小时待在这儿看着你。”

节目组当然不会将他们置身于危险之中,参与录制的都是监狱中表现优秀的犯人,之前的教训都是他们故意安排的,为了给这群熊孩子一个下马威。

午饭后,他们会再次坐下来,一对一地和这群孩子聊聊自己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这般无法挽回的境地的,以及失去自由的痛苦和监狱中的险恶。

最后,这群少年会被送到法庭,进行模拟审判。

书单君小时候很喜欢看郑渊洁的童话,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孩子在看他的书。

其中有一本《皮皮鲁和419宗罪》,用童话故事普及《刑法》知识。每当《刑法》修订后,还会在下一次重印时进行相应的修改。

这本书的豆瓣页面上有数条评论大呼内容“粗暴”不适合小孩阅读,的确,老郑的童话故事经常撕开社会暗黑的一面,以示警醒。

有些家长可能会觉得“孩子还小,根本不懂得法律,等他长大了再说”,但等到长大了“再说”就来不及了。

被“放养”的孩子该何去何从

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已经被讨论了无数次,可终归是纸上谈兵,回到现实里有太多的无奈。

从2018年12月的两起少年杀亲案和文章开头列举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很多恶性案件发生在县城和农村,这些孩子就读的乡镇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管理混乱,校园暴力横行。

而由于经济条件艰难,很多孩子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家庭教育。

这些少年的周围,是无条件准入的网吧、无条件售卖的烟酒店、暗中租售色情影碟的铺面、设有赌博机和刮刮奖的文具店……

在糟糕的成长环境中,被学校和家长放养的青少年很容易走上犯罪的深渊,和美国黑人街区青少年暴力犯罪率极高是一个道理。

这些都不是光谈谈教育就能解决的。

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中,政府机构和民间公益组织的帮助变得非常重要。

目前在国内,帮扶的责任主要落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的身上。

但这些机构和组织都是多面手,每天要处理的事情繁多庞杂,很难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在一部拍摄于广州火车站派出所的纪录片里,一名男子带着女儿在广场上行窃被捕,小女孩的妈妈对她很不好,所以当民警提到将她送回母亲住处时十分抵触。

如果将孩子送到福利院,父亲出狱后,需要出示DNA亲子鉴定,才能将女儿带回家,但他无力承担鉴定的费用。

尽管小女孩央求了一路,最终还是被送回到母亲那里。

很难想象,这个女孩的未来会是怎样。或是离家出走流落街头,或是等父亲回来后继续在广场上当小偷。

面对镜头,警察叔叔也很无奈,他们能做的只有这些。

那个锤死父母的13岁少年罗某,他的家庭又是什么样呢?

母亲和妹妹有智力缺陷,全靠父亲务农支撑整个家庭的经济开支。

在成长的13年里,又有谁关心过他的自卑和窘迫。

完善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养需要经济发展为支撑,相较之下,开设收容帮扶社会边缘青少年的机构是更实在可行的措施。

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的统计,我国有近6103万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犯罪率占未成年人犯罪70%。

社会对留守的帮扶,局限于经济救助,心理或情感上的支持主要由民间公益组织的志愿者来完成,但非常少。

一批又一批来自城市的志愿者们的短暂性帮助,不仅起不到帮助的作用,反而容易激起孩子们的消极情绪。

在德国每个城市和地区都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局,专门负责青少年以及儿童的福利和保护工作。

在日本,有200多个儿童咨询中心,其中130家左右同时设有临时保护所。

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的正是这种稳定的机构,能定期进行电话访问或家访,提供简单的心理辅导,必要时能收容这些孩子。

在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失效时,稳定的机构可以引导被放养的青少年,而不是把他们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在少年杀人案件频发的新闻背景下,很多人愤怒地认为应该把他们关进监狱接受惩罚。

的确,对于杀人的低龄未成年人,仅仅靠教育感化并不是一个正确的示范,连路人都难以接受,跟何况受害者和家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相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完善少年司法体系,是更好的从法律的角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

然而,比“少年恶魔”更让人感到愤怒和无奈的是他们的诞生。

被溺爱的孩子,他的幸福很可能仅限于童年。

被放纵的孩子,他的不幸必然会伴随于终身。

[我要纠错]
文:宋聪乔&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少年 恶魔 残忍 暴力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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