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年退役士兵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报名办法
江苏省2016年退役士兵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格
退出现役的士兵可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在11月1日前,安置地在我省的退役士兵,须持本人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样式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安置地在外省且现在我省工作的退役士兵,须到本人安置地所在省省级民政部门开具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无证明者,不得报名。
报名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学历层次的退役士兵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经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审核其学历证书。未通过系统学历审核者,须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内学历正在认证中的证明)。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退役士兵只能报考面向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招生的院校专业,不得跨市报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高校将对录取新生的医学门类报考资格再次审核,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3-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工作将于11月5日下午17:00结束。
江苏省退役士兵免试接受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确认地点
2
报名流程、要求
凡通过民政部门审核获得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进入“江苏省退役士兵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页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录入姓名、性别、退役时间等信息,填报院校专业志愿,网上缴纳报名费等,并牢记密码。
在填报志愿时,填报有招生范围限制的专升本层次者,以及报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学历层次者,只能填报安置地或工作地的高校。
完成网上报名后,退役士兵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的报名确认点确认。未到报名现场确认的退役士兵,其报名无效。
在9月初已经参加成人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后,原填报志愿无效,考试成绩无效。
3
退役士兵至报名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凡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确认时须本人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报专升本层次而未通过系统学历审核者,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报高起专层次的退役士兵,若填报非安置地的院校,须提交工作地居住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填报医学类相关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证书。
4
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2011〕87号文件,成人高考免试生报名费20元。报名者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直接支付报名费。
5
报名确认点审核工作
报名确认点要严格审核退役士兵材料,须刷身份证进机确认、校验,使用高拍仪将所有材料拍照进机。凡携带材料不全或报名条件不符者,一律不得报名确认。
三、招生计划
南京财经大学等20所高校为我省2016年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免试入学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退役士兵的教学工作必须由校本部直接承担,严禁委托办学点实施教学,否则取消其招生院校资格。
四、其 他
1.凡未能通过民政部门免试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可作为普通考生于下一年报考成人高校,相关报名事宜请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2.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对象和经费资助按《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安〔2014〕19号)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成人教育优惠政策的通知》(苏教考〔2014〕15号)文件执行。
3. 按我省13个行政区划市划分安置地、工作地、招生范围、报名确认地。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