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9日,一个诈骗电话骗走了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也带走了这个18岁女孩的年轻生命。随后,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精准诈骗案中至关重要的“个人信息泄露”环节,竟然出自一个同样只有18岁的四川宜宾少年杜天禹之手。目前,网名叫“法师”的黑客杜天禹已被警方在成都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6日,杜天禹的母亲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已赶到山东临沂,但至今没有见到杜天禹。杜母说,儿子一直对电脑着迷,读到初二就辍学,后来到电脑学校培训,17岁到北京中关村应聘参加工作。对于儿子的成长,杜母承认,家里几乎没有对他进行法律方面的教育。
小伙:
盗取60多万条考生信息
获赃款5万多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警方在成功抓获陈文辉、郑贤聪等诈骗团伙成员后,随即对徐玉玉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展开了调查。随后,警方赶到成都,将在QQ群里向陈文辉出售考生信息的四川宜宾小伙杜天禹抓获。警方查实,年仅18岁的杜天禹,通过QQ先后10多次向陈文辉出售山东考生信息,非法获利1万4千多元。
杜天禹告诉记者,贩卖个人信息属于地下产业链,一般都在QQ群上运作,别的地方找不到市场。“它(QQ群)对实名制的要求相对购物网站来说没那么严格,匿名性比较强,交流比较方便。”杜天禹说。
杜天禹自称是从一个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获取徐玉玉个人信息的。“当时就看了一下,然后按照经验感觉可能存在问题漏洞,经测试后上传了木马。”杜天禹向警方交代,他于今年4月利用安全漏洞侵入“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网站,下载了60多万条高考考生信息,高考结束后开始在网上非法出售,总计获取赃款5万多元,其中就包括徐玉玉的个人信息。
母亲:
儿子初二辍学
梦想做到计算机全国200强
杜天禹家住宜宾南岸某小区,杜天禹出事后,其母亲吴女士等已赶到山东临沂。吴女士介绍,儿子性格内向,刚念初一时,家里给他买了电脑,从此他就对电脑着迷。儿子念到初中二年级时,由于经常不完成作业,老师建议送他到管理更严的学校上学。于是,吴女士将儿子送到宜宾某私立学校又上了一年初二,此后他坚持不再上学了。
吴女士告诉记者,家长平时很少给杜天禹零用钱,她也会在中午和下午接儿子放学,因此杜天禹去网吧上网的时间应该不多。“平时在家里,他上网的时间也少,偶尔会打点游戏。”
吴女士说,杜天禹离开学校后,先到新华电脑学校培训了一年。但因为他感觉到电脑学校教的都是很基础的东西,他早已掌握,于是又离开新华电脑学校,到成都一家培训机构培训了几个月。17岁时,杜天禹通过了北京某科技公司的技术考试,前往中关村某科技公司工作,月薪超过5000元,但对于儿子在北京的具体工作内容,吴女士只晓得是“整电脑的”,其余知之甚少。
吴女士清楚地记得,杜天禹曾告诉她:全国目前有八万余人从事他所从事的工作,他的理想是在三年内做到全国前200强。
老师:
他是电脑天才
初中时便自己设计电脑程序
杜天禹的初中班主任缪老师介绍,杜天禹2010年进入宜宾城区某中学读初一,当时是全班50多个学生中个子最矮小的,性格也非常内向。缪老师回忆,杜天禹不爱学习,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基本不做,上课也不听,要么睡觉,要么就逃学,为此经常请家长。“身为班主任,杜天禹让我很头痛。”
缪老师回忆,杜天禹不爱学习,但对数字非常敏感,在数学方面有天赋。而最令缪老师印象深刻的,是杜天禹在电脑技术方面表现出的独特能力。
缪老师说:“当时全班分了九个小组,上课时老师以小组为单位抽查问题。”有学生抱怨说老师经常抽成绩好的小组来答题。“我就开玩笑说你们哪个能不能设计个东西,让老师们可以随机抽取小组回答问题。”
结果第二天,杜天禹就把一个自己设计的程序装入了教室的电脑中,果真实现了老师随机抽取学生答题的功能。从此之后,班上的电脑只要出了故障,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问题,都由杜天禹主动维修。
“这个娃儿确实是电脑方面的天才,从小就表现出了这方面的特质。”对于杜天禹此次利用黑客技术盗取个人信息,缪老师表示并不意外。“这个娃娃智商高,但是情商低,社会知识、人情世故一概不懂。如果好好加以引导,他应该是有一番作为的。”
母亲后悔:
儿子有电脑方面的天赋
但没人教他学习法律
吴女士回忆,今年2月,杜天禹从北京回来后,在家里过了春节。他还鼓励表妹们好好读书,争取考上好的大学。“我们让他回学校读书,他却不愿意,一心只想从事电脑技术方面的工作。”吴女士告诉记者,春节后杜天禹又自己前往成都应聘。
9月3日,杜天禹给母亲打电话,说要回家。此后一周,杜天禹没有回家,打电话也无法联系。9月9日,吴女士放心不下,前往成都找儿子,才得知儿子涉徐玉玉案已被警方带走。
据了解,杜天禹成长于单亲家庭。在他5岁时,父母离异,杜天禹跟着母亲一起生活,一直由母亲抚养长大。吴女士承认,儿子虽然在电脑技术方面有天赋和优势,但在法律知识方面完全是一片空白。“我们家没有人懂多少法律,平时也没人对他进行法律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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