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职业院校存在与劳务中介“合作”,以实习的名义将学生送到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而中介、学校从中收取“人头费”等行为。此外,还存在实习内容与专业不相符、通宵上夜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无公休等问题。
2017年2月24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变味的职校实习:云贵渝多校学生在福清遇通宵加班、鸳鸯合同》,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澎记者实地暗访调查,部分职业院校存在与劳务中介“合作”,以实习的名义将学生送到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而中介、学校从中收取“人头费”等行为。此外,还存在实习内容与专业不相符、通宵上夜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无公休等问题。
3月28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以下简称“职成司”)针对此次报道,给澎湃新闻发来回应《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称,针对校企合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教育部正在研究起草《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不断加强标准建设,委托相关委员会制订职业学校实习标准,进一步明确专业顶岗实习的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等。
教育部职成司并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此前报道反映的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等多所职校在福建福清一家电子厂实习时存在的多种违规问题,已经分别向云、贵、渝三省教育厅发出督办函,要求三地教育主管部门核查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要求云贵渝三省教育部门核查整改
《答复》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早在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就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2016年4月,在《办法》基础上,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和保监会又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针对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做出了强调和细化,并要求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计划,明确了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定义,并首次提出学生实习报酬的底线,强调“无协议不实习”(编者注:“协议”是指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协议)。
《答复》表示,自《规定》印发以来,教育部认真推动落实,坚持抓细抓实,不断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并推动各地开展“实习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核查处理了一批实习不规范的学校。
经过强化整治,《答复》称,虽然整体实习管理总体情况向好,但个别地区和学校仍然存在问题,如经济欠发达地区实习岗位不足、学校实习专业对口率不高、地方对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比较松散、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实习的情况等。
因此,《答复》指出,按照现行体制,职业学校主要由地方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做好实习工作的监督,各地主管部门责无旁贷。
《答复》表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来鼓励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起统筹指导的责任,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施细则或管理制度。
而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对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还应责令改正。
28日,教育部职成司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此前报道反映的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等多所职校在福建福清一家电子厂实习时存在的多种违规问题,已经分别向云、贵、渝三省教育厅发出督办函,要求三地教育主管部门核查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教育部正研究起草《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此外,《答复》再次强调,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职业学校还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个别地区和学校已经发生的违规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行为,《答复》指出,这些行为暴露出长期以来部分职业学校对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执行不到位,一些学校校长履行实习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实习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答复》强调,教育部对违规实习问题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查证属实的实习违规问题,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进行处罚。
或根据《规定》中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如第26条要求,对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学校,首先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出现违规问题的省(区、市),教育部将以督办函形式要求核查整改,由相关地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严重违规情况进行全国通报。此外,教育部还将联合人社部、财政部、安监总局和保监会,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三是加大指导监督力度。要求各地把治理实习违规问题作为加强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重点,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的学校和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建立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地区和学校,约谈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答复》强调,对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必须严在日常,抓在经常,下一步,教育部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变实习管理松散问题。
《答复》称,针对校企合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教育部正在研究起草《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不断加强标准建设,委托相关委员会制订职业学校实习标准,进一步明确专业顶岗实习的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等。目前,首批70个专业的顶岗实习标准已经发布。
此外,还将努力改变部分地区顶岗实习岗位不足的问题。第一,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落实生均拨款机制,持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改善职业学校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
第二,推动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2016-2020年)》,要求支援方支持受援方建设2-3个当地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建设不少于1个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东部地区统筹安排省(市)内优质中职学校,招收西部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模式进行校企联合培养,实现入校即入企。
第三,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引导和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避免学校之间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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