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构建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学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本法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
来源:新华社,中国教育报
编辑:王筱
审核:范文 许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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