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扩大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培养数量,逐步提高体育教学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招生比例。
1月2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体育教师队伍存在的结构不够均衡、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待遇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据悉,这是首个专门针对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指出,当前体育教师队伍仍存在数量不足、补充困难、专业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亟须出台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门举措。为了进一步完善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教育部召开专题会议,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3个部分10条,明确了目标任务:到2027年,推动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数量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满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
在人才培养方面,《通知》强调加大培养力度。科学规划体育教育专业培养规模,在国家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优师计划”等培养计划中适度扩大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培养数量,逐步提高体育教学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招生比例。鼓励高校面向非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开设体育类微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兼备体育教育教学素养的教师。支持高水平体育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培养。
对于体育教师补充配备,《通知》明确,一是在充分调研和科学测算基础上,提出学校要按照不高于班师比小学5:1、初中6:1、高中8:1的标准配备体育专任教师,并且针对体育教师招聘条件做了明确要求。二是落实教练员岗位制度,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规定互相转任。三是打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通道。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课后服务和教练服务。
对于体育教师专业素质提升,《通知》规定,体育教师的学历须是体育专业,非体育专业要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明确将专项运动技能作为体育教师招录的重要考核内容和依据。同时,强化职后培训,对全体在职体育教师实施按能力分层、按学段分阶的精准培训。
在体育教师队伍待遇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完善体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此外,将体育教师开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等计入教学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突出了对“三大球”教师队伍的重视,强调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专(兼)职教师。注重招聘补充,可拿出一定数量的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向取得教师资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退役军人公开招聘,重点吸引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担任体育教师。
此外,《通知》提出落实教练员岗位。各地结合实际设立中小学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原则上各县(市、区)应至少设置1个中小学专职教练员岗位。鼓励各地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教练员岗位面向取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公开招聘。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师资队伍结构等情况,加强对本地区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谋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中小学体育,多渠道逐步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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