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激发学校自主办学活力,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并要求全市中小学于2017年3月前全面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格局。
意见对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规划,坚持改革创新,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学校章程建设;要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主抓,参与成员专人专责的工作机制;要完善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
全市民办中小学校章程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未作规定的,可参照本指导意见。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