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0所中小学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至此,南京市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已增至30所。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南京10所中小学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至此,南京市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已增至30所。
名单如下: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
中央路小学
五老村小学
百家湖小学
梅山第一中学
中华中学
浦口区实验小学
南师附中仙林学校小学部
高淳区淳溪中心小学
六合区横梁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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