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接孩子有困难的南京小学生家长们迎来利好消息。作为市政府35项民生实事之一的教育惠民重头戏——小学生“弹性离校”将于新学期第二周正式实施。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已正式转发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拟定的
2017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接孩子有困难的南京小学生家长们迎来利好消息。作为市政府35项民生实事之一的教育惠民重头戏——小学生“弹性离校”将于新学期第二周正式实施。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已正式转发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南京市教育局今天公布具体实施要求问答(附后)。
根据要求,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原则上为18点。具体实施按照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内“弹性离校”工作的实施主体,承担主要职责。
市级将安排不少于1500万专项奖补资金
“此次‘弹性离校’的全面实施是三年前‘弹性离校’的升级版。”南京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在过去三年试点中,“弹性离校”每年均为1万多名学生提供了延时托管服务。201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弹性离校”作为加强民生幸福建设、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教育民生重点工程全面实施。据了解,新学期小学“弹性离校”工作将从主城区试点向城乡所有小学全面推开,并且实现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全覆盖。
据悉,此次“弹性离校”指导意见出台前,市教育部门进行了反复调研,召开多次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针对“弹性离校”三年试点过程中经费短缺、人力不足等困难,南京教育部门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大力支持下,制定逐条解决方案。据了解,今年市级财政将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专项用于奖补各区开展“弹性离校”。市区两级专项资金将按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标准落实。
“各区教育部门要和财政、人社部门一道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这项教育民生工程必须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据南京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市教育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文件出台后,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向各区进行部署。
坚持延时托管 落实“六严禁”
“各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弹性离校期间,各校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补课。”市教育局负责人强调指出。根据市政府要求,“弹性离校”期间,各小学主要为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全市各小学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他也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外聘人员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据介绍,“弹性离校”操作模式可以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工作主要由校内教师承担;可以实行自管他办,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主要由志愿人员和外聘人员等承担;也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等组织模式。
“弹性离校”将从今年起常态化运行
针对有家长关于“弹性离校”能否长期坚持实施的担心,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开始,每年9月底前,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还将共同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实施“弹性离校”工作进行年度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市级奖补挂钩。各区小学“弹性离校”工作还将纳入全市民生幸福建设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各区政府进行考核,保证此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教育民生工作持续稳定实施。“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工作出色的要奖励,完成‘打折扣、不到位’的将追责。”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开学前,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还将公布电话,方便市民咨询和监督“弹性离校”工作。记者 王璟
南京市全面实施小学“弹性离校”工作18问
1、为什么要全面实施小学“弹性离校”?
答:为解决部分小学生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的问题,我市决定全面实施“弹性离校”工作,为其提供延时照顾服务,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这是我市在近年来主城区试点基础上的深化推进,这项工作已被列为2017年我市关于加强民生幸福建设,办好35件民生实事之一。
2、全市小学什么时候开始全面实施“弹性离校”?
答: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各区所有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这项工作今后将逐步完善,形成常态机制。
3、全市所有小学都会实施“弹性离校”吗?
答:全市所有小学都要实施“弹性离校”,全市民办小学也同样实行“弹性离校”,相关工作要求与扶持政策和公办小学相同。
4、实施“弹性离校”期间,主要为学生提供什么服务?
答:“弹性离校”期间,主要为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
5、学生在校托管期间,学校会组织集中教学或补课吗?
答: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对“弹性离校”政策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6、“弹性离校”和学校平时开展的社团活动(兴趣班)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弹性离校”主要是为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学校平时开展的社团活动(兴趣班)主要是学校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各类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社团活动的管理仍按市教育局现行要求执行。
7、申请“弹性离校”的学生最迟可以几点离校?
答: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原则上为18点,具体时间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应在托管结束时间前根据学校规定接孩子离校。
8、哪些学生家庭可以申请“弹性离校”?
答: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如父母双职工且无其他家人照看等)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对于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应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9、如何向学校申请“弹性离校”?
答:一般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向学校提交“弹性离校”的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弹性离校”。
10、不想参加“弹性离校”可以吗?
答:“弹性离校”工作坚持面向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家庭,严格以监护人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学校或老师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11、申请“弹性离校”需要交纳费用吗?
答:学生参与“弹性离校”一律实行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12、学期中途可以再报名申请“弹性离校”吗?
答:原则上“弹性离校”报名工作安排在学期初进行。学期中途,如果学生家庭确实遇到特殊困难,可以向学校进行申请,由学校视情况决定。
13、谁来组织“弹性离校”工作?
答:“弹性离校”的组织工作可有多种模式,如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由校内教师承担;也可以实行自管他办,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服务工作主要由志愿人员和外聘人员等承担;此外,还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的组织模式等。
14、哪些人员可以参与“弹性离校”服务?
答:可以是校内教师、各类志愿者(如退休干部、退休教师、学生家长和高校师生等)以及有一定资质的外聘人员。各区关工委、退教协、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领域的机构和团体等都可参与提供公益性服务。参与“弹性离校”管理服务人员一般要经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15、社会机构可以参与“弹性离校”服务吗?
答:经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具备资质的社会机构可以安排正式聘用的人员参与“弹性离校”服务。但在“弹性离校”期间,任何机构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提优补差。
16、学生在“弹性离校”期间的安全如何保障?
答:“弹性离校”期间,一方面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外聘人员、志愿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学生家长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17、为学生免费开展“弹性离校”,相关费用由谁承担?
答:开展“弹性离校”的运行成本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承担。从2017年起,各区财政和教育部门将安排专项经费并将其列入年度教育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弹性离校”工作相关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购买社会服务、人员补助等方面支出。市财政和教育部门将安排专项经费,根据各区“弹性离校”工作规模予以补助,同时根据“弹性离校”工作实效予以奖励。市、区两级专项奖补资金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标准,也不得以生均公用经费冲抵“弹性离校”专项资金。
18、如果想咨询或反映“弹性离校”工作有关情况,有哪些途径?
答:如果想咨询或反映“弹性离校”工作有关情况,除了可以和所在学校沟通联系外,还可以拨打各级教育局咨询电话或向各级教育局局长信箱写信咨询。其中涉及到具体区或具体学校的事项,可咨询所在区教育局;涉及到全市层面的事项,可咨询市教育局。有关咨询电话号码近期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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