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创建评估结果的通知》。《通知》认定了13个机构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创建评估结果的通知》。《通知》认定了13个机构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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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是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培训专业化水平和培训质量的重要保证。希望各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继续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于区域教师的专业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思想认识,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机构建设步伐,推动我省师资队伍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2017年,省教育厅将继续设立创建与评估专项经费,引导并支持各地加快创建步伐,加大创建力度。
2016年全省共有18个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申报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受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了材料评审、现场考察,并提出了评估建议结论。省教育厅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专家委员会,审议确认上述13个机构为“江苏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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