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署与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实现联网运行,为每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号”。
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署与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实现联网运行,为每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号”。
教师系统是什么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主要做什么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
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总体要求有哪些 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开发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核心业务管理软件系统,提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国家开发的软件系统,部署本地区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系统。
两级系统互联互通,构成教师系统。教师系统面向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为其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根据国家教师宏观管理工作需要,从省级教师系统提取全国教师核心信息,组织开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指导各地各校开展系统建设与应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本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
教师系统统一规划各地上报的教师核心信息指标,并研制较为全面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提供各省选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启用前,认真研究各项信息指标,在上报国家的核心信息基础上,选定本地区采集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研制拓展。
根据工作需要,教育部先行开发支持教师培训学分(学时)、教师变动和教师交流轮岗等的核心业务管理功能模块,提供各省使用,同时,鼓励各省基于教师系统开发其他业务管理功能。
工作时间节点的安排 教育部将于2016年8月中下旬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底前完成市、县教育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及时启动信息采集,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各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确保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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