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部署的坚实行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难得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改落实机制,聚焦问题严改实改,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厅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并下设4个工作组,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进度安排和任务要求。及时召开整改部署会、整改推进会,深入思想动员,传导整改工作压力。厅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3项,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推动整改。
二是健全跟踪督查机制。建立“每周一提醒、半月一小结、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每月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对工作专班调度台账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整改过程监督。6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坚持“一线工作法”,加强重点事项整改监督。厅领导班子成员对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重点事项整改任务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与分管处室共同研究措施办法,面对面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不跑偏、不走样。
三是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明确整改工作组负责对上联络,定期上报整改工作相关文件资料,遇到问题,即时请示、及时报告。建立“每半月报送”制度,要求牵头责任处室每月10日和25日向工作专班报告整改进展,增强整改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
四是健全联动会商机制。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推进省委巡视、专项巡视和联动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协同整改,提高整改工作质效。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责任处室不定期召开会商会,围绕重点工作、重要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有力推进压减评审比赛项目、为基层减负等难点问题解决。
五是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共性与个性问题一并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制度“立、改、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化教育改革相结合、与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在推进整改、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落实管党治教政治责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丰富科教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科技创新优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指导16所高校编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书,深化合作共建机制,促进产出一批高质量标志性成果。组织开展教育界与产业界对话对接系列活动71场,累计推介高校科技成果2400余项,对接企业技术需求3500余项,签订意向合作合同732份。开展高校科技创新“策源行动”,提升高校创新策源能级。
二是改革高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加大高校服务产业发展指标考核权重。
三是实施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推动高校积极建设“应用基础研究特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获批第一批试点单位。立项支持2024年度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992项,高校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攀登计划项目14项。
四是制定普通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方案、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遴选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产业教授选聘工作专项调研,促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
五是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获批首家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高校获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7个,占全省获批总数70%。
(二)关于“部分高校专业设置前瞻性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双一流”建设学科与产业契合度。开展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立项建设233个优势学科。
二是组织开展高校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指导首批12所高校开展试点建设。
三是实施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审核认定658个品牌专业三期项目。
四是全面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配套制定6个方面37条指标体系。
五是实施省级专业特色学院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首批省级专业特色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
六是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指导各地各校建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研究。
七是优化本科高校专业结构。新增本科专业点111个,撤销就业长期低迷、办学质量不高或重复设置较多的本科专业点132个。从专业布点来看,新增专业多为数字经济、智能建造、储能科学与工程等,与“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密对接,并在全国首创开设了足球运动、生态修复学、内部审计等3个目录外新专业;从学科门类来看,新增专业点中,理工农医类专业点72个,占比达65%,专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持续提升。
(三)关于“职业教育创新实验区人才培养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尚未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建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调研。
二是遴选确定50个首批高职院校现代产业学院和15个市(县)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单位,推动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相融互促。
三是指导相关职业院校加强专业设置前瞻性研究。2024年高职院校设置相关专业点15个。立项建设2个省级高职院校现代产业学院。
(四)关于“加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各校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学校评价标准,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二是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快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现中小学思政课开齐开足全覆盖。举办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和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遴选推广中小学生品格提升项目60个。
三是加强体育建设。实施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开展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抽查复核。
四是加强美育建设和劳动实践。开展班级合唱和班集体艺术展示等活动,实施劳动和社会实践“百千万”工程,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指导常州市作为全国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和劳动课程标准研究项目实验区先行先试。支持职业学校面向普通中小学广泛开展职业体验和职业启蒙教育活动,建设300个省级、529个市级职业体验中心,合作开发1000余门职业体验课程。
(五)关于“部分学校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难以保障”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健康江苏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抽查复核,倒逼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实施为师生减负“五项规范”,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
二是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推动26个县(市、区)开展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先行试点,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要求。
三是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举办“省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四级联赛。98.03%的中小学校建成体育俱乐部。
(六)关于“提高思政课质量”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同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和“大思政课”建设,组建“大思政课”结对团队,打造专题式、系列化实践教学课程,推选优秀教学资源300余项。
二是开展省级重点马院与民办高校马院共建,组织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委员开展听课调研和教学指导。
三是将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配备情况纳入民办高校管理专项工作、年度检查及高校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相关高校高质量配齐思政课教师队伍。
(七)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巩固“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教育家精神宣讲”活动,强化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引领。
二是制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强化监管警示,完善长效机制。
三是落实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排查师德风险隐患,开展师德失范典型行为专项治理。
四是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八)关于“个别民办高职院校仍有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的整改
约谈相关民办高职院校主要负责同志,调减2024年度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加强民办高校管理相关文件,开展民办高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及时通报相关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强化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监管,规范招生录取。
(九)关于“加强对在职教师管理”问题的整改
推动使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监管平台,畅通反映渠道,规范涉师德师风事件核查与报告工作。推进实施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中小学教师,在教师资格注册时暂缓注册。建立健全师德失范查处通报制度,每半年进行省级通报。
(十)关于“加强‘双减’政策落地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双减”三年目标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各地扎实做好“黑白名单”公布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五项规范”行动。常态化开展规范办学督导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发送工作提醒函。加大校内减负增效推进力度,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严控作业总量和时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建设。
三是建强用好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省名师空中课堂,开通“周末复习课堂”,精心打造暑期系列直播课程,免费服务全省中小学生。
四是提升优质资源供给能力。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15项重点任务,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认定工作,44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认定,1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新建改扩建8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普通高中。加强南北教育帮扶合作,实现对10个重点结对帮扶县全覆盖。
五是加强校外培训监管。采取“自查+互查”“日查+夜查”“联检+抽检”“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的巡查治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发展。加强校外培训场所、材料、人员、资金等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六是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召开系列座谈会,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代表意见建议。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深化工作举措,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一)关于“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落实五项制度。针对性开展分层培训,分级联动开展极端事件复盘分析工作。加强专项督查和工作调度,指导高校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不断充实心育资源。出台初中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确定234个建设点位。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开设心理健康专栏、“苏e直播”等,积累网络心育资源,细化家庭教育指导,征集155个优质家庭教育视频资源,创作播放20个家庭教育微课。健全心理健康教研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
三是做细做实关爱服务。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督促学校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档案。加大心理健康教研员配备力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覆盖所有中小学。推广导师制,给予学生关爱指导。
四是协同做好关爱工作。建好用好家长学校,与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推出“润心”空中家长会,联合省卫健委出台“医教协同”工作文件,推动转介绿色通道建设。积极支持省妇联开设家庭教育“三道”课程,为广大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十二)关于“学生学业负担”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将为师生减负“五项规范”落实情况纳入开学工作检查重点内容,加强作息时间管理,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二是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常态化开展违规补课督导检查。
三是加强教学视导调研,开齐开足全部课程。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打造“金牌”精品课,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强化作业设计,提升作业质量。推出“周末复习课堂”等系列直播。有序推行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
四是持续提高普通高中录取比例,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发展。
(十三)关于“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15项重点任务。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推进1800多个覆盖城乡的义务教育集团扩优提质。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认定工作,44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认定,12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是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招生宣传工作,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建设。督促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学校招生办法和招生入学热线等信息,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持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依托省名师空中课堂推出“周末复习课堂”系列直播,强化对学生双休日学习与生活指导。强化对薄弱地区学校评建指导,加强南北教育帮扶合作。
(十四)关于“部分地区优秀教师存在流失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中小学新教师服务期制度和特级教师管理办法,每年对名特优教师流动进行监测,跟踪了解相关情况,从严控制名特优教师流动。
(十五)关于“评审表彰比赛”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减评审比赛项目。严格落实评审比赛项目备案制度,对全厅评审比赛项目5次组织梳理、调整和压减。
二是规范专家库建设。制定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对组织管理、专家库建设、专家选用、专家管理作出规范,原则上不再临时建立专家库。
三是加强政绩观教育。围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4次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从以评审比赛推动工作的路径依赖中解脱出来。
四是加强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厅属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严禁学会协会以省教育厅名义开展评审比赛项目。
(十六)关于“清理整顿各类进校园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位部署推进。出台规范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省市联动机制,明确活动组织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三方责任。
二是大力压减整合。全面梳理省级部门“进校园”活动情况,压减活动数量达80%以上。明确涉嫌商业或收费行为、已纳入教学的活动不得“进校园”。明确每校每学年累计开展活动不超过20次的底线。
三是建立清单机制。制定省级规范“进校园”活动指导清单,设立“白名单”,要求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一律不得开展。对清单内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评估调整。
四是及时督促整改。实行“每月一监测、每季度一通报”工作机制,将“进校园”活动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内容,建立监测举报机制,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将“进校园”活动纳入省级层面网络信息巡查范围,针对网络监测发现的7项问题及时开展实地督查,推进即查即改。
五是提升活动成效。用好红色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提升文化育人实效。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活动特点,整合时间、精选内容、改进方式,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安排。将规范“进校园”活动与“双减”工作联动推进,作为课后服务拓展形式、丰富内容的有益补充。
(十七)关于“部分领域检查考评”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全面梳理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通过省级减负办审核并报备中央减负办2项,不在备案清单中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各类会议。
三是围绕“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要求,全面梳理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保留评比表彰活动2项,并向省功勋办报备。
(十八)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技能大赛成果转化任务清单,召开技能大赛反哺教学专题座谈会,推动大赛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优选50个案例编印成案例集。
二是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教师技能培训,提高教师掌握先进技术、高端技能的能力与水平。
三是制定落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校级竞赛工作规范,加强校级比赛组织和管理,发挥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四是修订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企业管理办法,规范合作企业权利与义务,加强设备(平台)招标、采购和使用管理,保证大赛公平公正。
五是修订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工作管理办法,组建2025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库,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不予入库。
六是2024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完全对标国赛,坚决不举办非国赛赛项。
(十九)关于“学校食堂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茬推进整治。开展全省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校园餐”管理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加强专题剖析、政策研究和部门会商,重点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联动,以有效监督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制定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围绕食堂财务管理核算、食材招标采购、阳光平台监管、膳食营养安全制定工作指引,形成“1+4”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信息化监管。改造升级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学校食堂运营全流程和校外供餐质量信息化监管。
四是以案促改促治。建立健全“校园餐”“4+4”工作机制,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提高“校园餐”监督管理水平。
(二十)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的整改
制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水平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润心行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疑似辍学学生摸排,指导相关县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改革中考评估工作,将在籍学生的中考参考率纳入中考评价内容。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推动修订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二十一)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讲故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二是实施专项行动。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中小学校开展“起底式”大排查,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健全与属地公安联动联处机制,完善校规校纪,加强对实施欺凌学生的教育惩戒,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是加强联动摸排。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一人一案”跟进做好相关人员的关心关爱。制定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联合公安部门加强数据梳理筛查、研判分析,发现疑似学生欺凌线索,及时核查调查处理。
四是推动常治长效。常态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等。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会商部署、联合排查整治、联合互通情况、联合盯办处置、联合督导检查、联合约谈提醒等“六项机制”,提升防欺凌工作合力。
(二十二)关于“学生资助政策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廉洁资助管理和监督力度,及时编印学生资助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和资助工作手册,全面排查各学段在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严禁闲置沉淀、克扣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二是不断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先家访、后认定”工作机制,加大资助信息通报力度。推动使用资助申请平台,落实资助申请、集体评议、合理公示、责任追溯等制度,禁止下达资助指标,确保应助尽助。
三是持续深化资助宣传。把握“三时三面两线”工作要求,加大资助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资助政策咨询与投诉、防诈骗警示教育。
(二十三)关于“学会协会管理”问题的整改
制定加强厅属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内部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清理调整问题突出、长期不开展活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分支(代表)机构,保留分支机构80个,清理撤销合并分支机构52个。压缩评审评比项目,明确学会协会原则上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管理,制定学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财务日常监督。
(二十四)关于“教育资源不足、校外违规补课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积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开展学龄人口变化与教育资源需求预测,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机制,骨干教师交流占比达39.6%,推动学校均衡发展。
二是系统整治校外违规补课。扎实做好课后服务;丰富线上数字资源,“名师空中课堂”建有覆盖基础教育全年级全学科数字资源3.57万余节,累计服务超过23亿人次;联合实施“爱心暑托班”,在95个县(市、区)开设2162个班点,解决暑期看护困难问题。
三是持续推进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治理工作。开展校外培训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公布683个监督举报电话和5761家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推动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力度,主动受理并查处违法违规培训问题。
(二十五)关于“精文减会”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对各类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进一步精文减会,改进工作作风,破除靠发文布置推动工作的路径依赖。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调查研究,做到察实情、求实效。
(二十六)关于“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高校学位点布局。编制学位点申报指南,鼓励申报与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科技前沿和“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相关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支持部分高校申报关键技术领域相关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是支持高校加大顶尖人才特别是院士的引育力度。组织开展特聘教授遴选工作,引导高校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是实施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审核认定658个品牌专业三期项目。
四是全面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配套制定6个方面37条指标体系。
五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举办7期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系列活动,启动首届高校新文科大讲堂。完成国家级、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在教创赛省赛中增设新教师赛道,组织历届国奖获得者巡回演讲,提升新教师整体教学能力。
六是加强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遴选15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推动工程教育改革,搭建校企协同培养的新型产学研实体平台,赋能地方优势产业创新集群发展。
(二十七)关于“作风建设还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风建设专题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推动整改。研究制定省教育厅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按照序时进度逐步实施整改。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修订完善省教育厅督查工作规则,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八)关于“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加强机关运转和发文环节审核把关,未经厅党组会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实施发文或开会部署。
(二十九)关于“部分民办高校党建基础还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约谈相关民办高校负责人,调减2024年度学校招生计划,作出批评教育、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等相应处理。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开展选派党组织书记工作考核和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对党建工作存在明显短板弱项的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工作办法,健全民办高校协同管理体制,赋予选派党组织书记监督学校事业发展职责,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四是加强支撑保障。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与公办高校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民办高校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三十)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党支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印发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及时修订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十项基本制度”执行规范,优化机关党建双向联络机制,深化月度提醒、季度通报、半年推进、年终考评“四步工作法”,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十一)关于“项目预算管理制度执行”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政策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省级专项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各类项目执行中的制度规定,并确保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是事关教育发展的“政治使命”意识,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厅党组坚持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过问协调、实时跟进督办,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抓好各项措施的整改落实。
(二)高质高效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对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三张清单”,强化清单化推进、全过程管控、销号式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计划一年内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严格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教育改革发展年度十大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教育现代化、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生动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131;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xuzhk@ec.js.edu.cn。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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