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校园内驾车不慎将学生王文(化名)撞成重伤,后经法院判决,老师承担60%责任,校方与王文各承担20%责任。但由于该老师在校园内驾车行为后被法院认定为职务行为,所以,老师承担的赔偿金额也由校方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学校支付给王文各项经济损失70余万元。
老师在校园内驾车不慎将学生王文(化名)撞成重伤,后经法院判决,老师承担60%责任,校方与王文各承担20%责任。但由于该老师在校园内驾车行为后被法院认定为职务行为,所以,老师承担的赔偿金额也由校方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学校支付给王文各项经济损失7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去年8月份,王文家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次执行无果后,今年年初,法院着手把该校列入黑名单,并再次发出搜查令建议对该校的财务室进行搜查。学校害怕上黑名单,最终将赔偿款连本带息共计73万元一次性打入了法院的账户。2月27日下午,法院执行法官将这笔赔偿款现金支票送给当事人王文。
时速30公里,老师校园内驾车撞伤学生
执行法官张鹏把73万元现金支票给王文的父亲。
执行法官张鹏把73万元现金支票给王文的父亲
颈髓损伤伴不全瘫、颈5椎体爆裂性骨折、神经源性休克、脑震荡、右股骨开放性骨折、右膝部软组织挫伤……坐在轮椅上的王文现在连生活都不能自理,如果不是4年前的那场车祸,他现在很有可能坐在大学校园里,享受大学生活。
2013年,王文还是盱眙新马中学(以下简称新马中学)高二学生,1月8日14时40分许,王文刚刚上完体育课,准备从操场回教室。就当王文跑到篮球场和教学楼中间的路段时,学校的朱老师开着一辆轿车行驶过来。车、人相撞,王文当场倒地,被送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王文的伤情为意外致颈骨髓损伤遗留四肢瘫,构成四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开车的朱老师,是这所中学的一名班主任。事后,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中,朱老师陈述,当天他的班级正在制作黑板报,需要几张照片。得知这一情况后,朱老师开着车,急着从校外将照片送到班上。在经过学校篮球场的时候,突然有个学生从车的左边向右侧冲过来,朱老师来不及采取措施,学生王文摔到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当时他的车速达30公里/小时。
法院认定,老师校园内驾车是职务行为
王文一家人和执行法官们在堂屋里办理执行款的相关手续
事故发生后,朱老师车辆投保公司也进行了赔偿,王文先后在盱眙、南京等地进行治疗。出院后,王文家人将朱老师、新马中学告上法庭,要求二者赔偿王文各项经济损失70余万元。这起纠纷案件,先后经过盱眙县人民法院一审、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认定在此次事故中,朱老师承担60%责任,新马中学与王文各承担20%责任,但朱老师事发时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所以他的赔偿责任应有学校承担,学校以后可以对其进行追偿。
害怕上黑名单,学校连本带息支付了73万
执行法官张鹏叮嘱王文及家人要治疗和进行康复训练提高生活质量
交汇点记者了解到,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涉事的盱眙新马中学都辩称其无任何过错,但在二级法院审理过程中,都认定学校承担20%责任,那是因为事故发生地点在学校运动操场与教室之间的机动道路,路两侧存在较高绿化带,阻挡或影响路过此段的车辆或行人安全,同时又没有在道路上安装限速措施。法院最终判新马中学赔偿王文各项经济损失700012.91元。
去年6月份,判决生效后,但新马中学拒不履行赔偿责任,8月29日,王文及其家人向盱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学校放暑假期间到银行冻结该校的二个银行账户的5万元。后来执行法官去该校三次进行协调沟通赔偿款的事宜,学校方的代理人明确要求能不能分期还款,遭到王文家人的拒绝。
今年春节期间,在盱眙县法院启动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张鹏将该案汇报给刚上任不久的盱眙法院院长接滨,接院长告诉执行法官,这个案件的赔偿款一分钱也不能少,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上黑名单,一定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张鹏着手准备把该校列入黑名单,同时准备发出搜查令,建议对该校的财务室进行搜查。得知,将要上黑名单,校方害怕了,最终把余款连利息一分不少全部打入了法院的账户,2月27日下午,盱眙法院执行法官驾车将73万现金支票送到位于黄花塘镇的王文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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