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教授梁莹存在学术不端一事,又有最新进展——12月15日,南京大学发布了对梁莹的处分决定。
根据南京大学新闻网,南京大学此次对梁莹的处分如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回顾
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曝光梁莹的多篇论文涉嫌抄袭、一稿多投,以及她在教学中态度不端而被南京大学本科生举报一事。报道称,梁莹至少有15篇存在抄袭或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另有南大学子反映梁莹教学态度极不端正等情况。
当天,南京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梁某涉嫌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的说明》,称学校高度重视媒体报道,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梁莹的一些论文与他人论文存在大面积雷同。
对于上述内容,梁莹曾向《中国青年报》表示自己的一些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其称,上述情况只在自己学术生涯最早期,即2005年以前出现。“刚读研究生,学术刚入门,不懂规范,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
“我承认在硕士期间年少无知,犯过一些学术上的错误,但是我后来还是非常注意,这是学者的一个成长过程。不能说很多年以前犯过错误,后面就没有进步。”
10月26日晚,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梁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己已向学校提出辞职。原因为“媒体的炒作,个别同事、学生和群众非常恶毒的攻击,(给我)造成了非常大的人身伤害。所以现在也是生病了,觉得也没有必要再这样(继续工作),觉得太累。”梁莹称,鉴于这些,自己向学校提出了辞职。
梁莹另表示,她自认为工作以后在非常努力地做学术,获评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等多个人才支持计划是工作后的成果,与以前没有什么关系。谈及为何将大量中文著述从网上撤下,梁莹称“质量确实不太好,也怕误导年轻学者”。
早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官网的资料显示,梁莹系该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是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等多个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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