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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2017年06月08日 江苏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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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起,我省下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您是不是很关心下放工作涉及的对象、职称评价的标准、评审流程等问题?请往下看,具体问题小编已经都给你整理好啦...

从2017年起,我省下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您是不是很关心下放工作涉及的对象、职称评价的标准、评审流程等问题?请往下看,具体问题小编已经都给你整理好啦~

实施范围和对象

向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下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包括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

其他辅系列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权一律下放,实行“以考代评”系列需按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

强化职称评价导向

1.突出师德为先

将师德摆在教师评价的首位。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2.突出能力业绩

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提高教师教学业绩在职称评价中的比重。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完善实行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

3.突出社会服务

突出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综合评价教师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实行分类评价。

1.对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着重考察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绩,将优秀教学案例、教材编写等纳入评价指标。

2.对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师,侧重考察其学术能力、创新质量和贡献。

3.对社会服务型岗位教师,侧重考察其在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4.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5.对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

6.对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水平。

7.对实验技术教师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完善职称评价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2.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

3.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鼓励高校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

评委会机构组建

1.各高校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的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设立,负责本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3.省属本科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自行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负责各高校教师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

4.市属本科院校自行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负责本校教师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各高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组建及备案工作。

评审标准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修订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评价标准》、《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评价标准》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简称《省定评价标准》)。

各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各具特色的评审条件,原则上不低于《省定评价标准》的水平要求。

自主开展评聘

1.制定评审工作办法。

2.组织教师个人申报。

3.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

4.召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

5.学科评议组评议。

6.评委会评审。

7.评审结果公示。

对从国内外引进、没有职称或越级申报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各高校要从严把关,其研究成果应在全校公开展示。

自主颁发证书

各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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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2017年起 我省 下放 高等学校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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