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止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
  • 江苏自考报名-南京网络教育-教育培训--江苏教育黄页
  • 小宋通信商铺江苏移动手机套餐优惠多多
  • 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 PHP教程 自考 注册会计师 会计证 统统免费下

教育部: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 违规追责

:2016年09月06日 教育部
分享到:

5日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指出,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138161381.jpg

5日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指出,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规定》表示,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提出,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规定》强调,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我要纠错]
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消息 教育部 近日 印发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来源:本文内容搜集或转自各大网络平台,并已注明来源、出处,如果转载侵犯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小编,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声明:江苏教育黄页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观点负责,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及插图属于原作者。

点个赞
0
踩一脚
0

您在阅读:教育部: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 违规追责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教育信息综合发布查询平台保留所有权利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125 苏ICP备14051488号-3技术支持:南京博盛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百度统计

最热文章
最新文章
  • 卡尔蔡司镜片优惠店,镜片价格低
  • 苹果原装手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