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12所省属高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改革

:2017年04月14日 江苏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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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教育考试院消息,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起,新增南京林业大学在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截止到目前,省内共有12所省属高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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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教育考试院消息,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起,新增南京林业大学在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截止到目前,省内共有12所省属高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是什么?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以此次新增的南京林业大学为例,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南林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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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试点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陆续发布,4月25日前将完成报名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高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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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振袢&发表于江苏
关键词: 高考 还有 不到 两个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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