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网消息,山东省在即将开展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将全面落实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符合标准条件的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可按照在乡村从事教学工作的累计年限来申报相应职称,并不受岗位结...
据光明网消息,山东省在即将开展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将全面落实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
符合标准条件的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可按照在乡村从事教学工作的累计年限来申报相应职称,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其中累计年限达3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达2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要求。
“累计年限达3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达20年及以上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这条规定应该是到目前为止各地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中最为清晰也是最为倾斜的!
不过,根据其他地方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情况看,执行不到位,基本上都是停留在文件中,完全没有落实落地,像青海省就已经暂停执行以待进一步完善。
山东省的这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真的能够落实落地吗?执行情况如何呢?想必山东省的乡村教师最有发言权了,都一起来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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