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10年至2012年期间,我局在全市初中校开展“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评选活动,遴选出一批在规范办学、质量管理、课程改革、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为全市初中教育的整体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素质教育“样板”,也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开展“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遴选工作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现代化水平领先全省,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教育的开放度、教育对城市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目标的一项举措,也是全面建成“江苏省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示范区”的重要抓手,更是为我市初中“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内涵发展、主动发展搭建的平台之一,为在全市建设一批硬件强、品质优、社会认可度高的“现代化初中”打好发展基础。
评选对象为全市初中(含民办初中、完中有独立校区的初中)。已被确定为“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的不再参评。
1、“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每年评选一次。自2016年开始,每年9月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30日。市教育局将进行过程考核,年底公布评选结果。每次评选不设指标。
2、各初中校在学习评估标准(见附件1)的基础上逐项对照自评。凡项项达标的,均可向区教育局申报;有一项不达标的,不得申报参评。区教育局根据申报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确认和推荐,直属初中纳入属地管理。
3、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评估,对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对获得“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称号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4、已获得“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的学校需要提供3000字左右的发展报告,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我局中教处。我局将开展回头看,对确认为“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后,持续推进创新发展有举措、有实效的,并在某一领域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确定“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突出贡献奖,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符合“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将取消“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称号。
1、申报材料包括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自评报告、分项自我评述。所报数据应注明统计途径,要求条目清楚,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涉及学校制度、规范等文件需提供原件。
2、各区教育局要对区域内初中教育做好整体发展规划,继续加大对初中校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初中的管理与指导,以创建“南京市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为契机,建立完善创建激励机制,推进区域内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水平的整体提升。
3、学校申报材料(纸质稿2份)由区教育局审定后加盖公章,上报我局中学教育处,电子稿发送至E-mail: 3113798528@qq.com。联系人:臧扬(电话:83639961)
南京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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